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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多部门协同治理湟水河河道生态安全和行洪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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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反映辖区内湟水河某段入河口堤坝旁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未妥善处置。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迅速行动,运用无人机对湟水河流域红古段进行全面排查,经查明,湟水河某段入河口堤坝旁被随意倾倒大量农业生活垃圾、某村附近涝坝沟堆放大量建筑垃圾,不仅污染河流生态环境,还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办案过程中,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就行政机关是否履职、监管主体是否存在缺位等问题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相关行政单位代表参加。会上,进一步解读了《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的法定监管职责并分别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各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案涉排洪沟及入河口河道旁违规堆放的农业、生活、建筑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保障河道畅通,并对各类垃圾实施科学分类,设置临时垃圾堆放点,在集中堆放处采取防渗漏等环保措施。同时,督促河长履行职责,借助视频监控系统准确掌握汛期雨情信息,及时消除行洪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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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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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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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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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下一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重要抓手,推动各行政单位形成监督合力,做到精准监督与协同治理,破解湟水河河道生态保护与行洪安全难题,以法治之力推动区域环境协同共治。(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王琦】
(原标题: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多部门协同治理湟水河河道生态安全和行洪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