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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横山区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涉子女抚养费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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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横山区法院在执行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始终秉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首要原则,通过执行干警多次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成功促使申请执行人郑某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保障孩子抚养费得到落实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家庭纠纷对孩子可能造成的伤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案系一起涉及子女抚养费支付的婚姻家庭纠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马某某需向申请执行人郑某某支付孩子抚养费共计45575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此类案件不仅关乎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实现,更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关系的稳定。若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虽可能快速结案,但极易激化双方矛盾,对夹在其中的孩子造成二次心理伤害。

为此,承办法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确立了“孩子利益优先、力促家庭和解”的柔性执行思路。执行干警多次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马某某严肃阐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也耐心倾听申请执行人郑某某的诉求,引导其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

在执行干警情、理、法相结合的多次努力下,双方当事人逐渐从对立走向对话,最终摒弃前嫌,自愿就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金额等达成了和解协议。该协议不仅确保了孩子未来的抚养费用有了着落,更缓和了双方紧张关系,为孩子营造了一个相对和谐的成长环境。

该案的成功和解,是横山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柔情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在涉及婚姻家事、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案件执行中,横山区法院始终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置于首位,坚持调解优先、柔性执法,力求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传递司法温度,修复社会关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横山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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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横山区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涉子女抚养费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