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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执联动破建工欠款僵局,首期案款兑现为企业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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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徽县法院成功办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通过庭前调解+分期履行+即时执行闭环模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支付首期工程款,切实把企业胜诉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以柔性司法化解涉企矛盾、护航市场主体稳健经营。

2011年5月,原告作为施工方与被告发包方签订《建筑施工协议书》,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在徽县某某路段修建框架结构住宅楼一栋,项目完工并验收后,建设方长期拖欠大额工程款,施工企业资金回笼受阻,材料采购、工人薪酬发放压力陡增;而建设企业受项目回款周期影响,一次性付清全款存在现金流压力,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矛盾持续僵持,若径直判决、刚性查封,两家企业经营均将遭受重创,极易引发连锁经营风险。

承办法官立足建筑行业资金周转特性,摒弃“一判了之、机械执行”思路,确立调解优先、放水养鱼、分段履约处置方案,开启多轮双向沟通:一方面向建设方释明拖欠工程款的法律后果、强制执行信用惩戒风险,督促主动履约;另一方面耐心倾听施工企业回款诉求,劝导其给予对方合理资金缓冲期,平衡双方生存发展需求。

经过反复释法明理、情理疏导,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明确分期支付全部工程款,约定首期款项短期内足额付清,剩余欠款按节点分批兑付,同时固化逾期未付的强制执行条款,为债权兜底保障。协议生效后,徽县法院第一时间跟进督促履行,被执行人如期将首期工程款转账交付至施工企业账户,首期案款顺利执行到位。

“拖欠许久的工程款终于拿到一部分,企业资金压力瞬间缓解,后续回款也有明确保障,徽县法院兼顾双方难处,真正为我们企业办实事!”施工企业负责人对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连连致谢。建设企业也表示,分期履行方案避免账户冻结、项目停滞,为企业留存经营周转空间,得以正常推进在建项目。

下一步,徽县法院将持续深耕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聚焦建设工程、买卖、劳务等高频商事纠纷,持续推行诉前调解前置、分期履约和解、跟踪督促执行工作模式,坚持善意文明司法,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徽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徽县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王琦】
(原标题:调执联动破建工欠款僵局,首期案款兑现为企业纾困)